以气候要素的分布状况为依据划分的季节。中国的气候季节最早是由张宝汗(1934)研究的。他在《中国四季之分配》一文中,提出以候(五天)平均气温低于10C为冬季,高于22C为夏季,10~22C之间为春秋过渡季,并划出各地四季的长短。由于10C以上适合于大部分农作物生长,一年中维持在10C以上的时间的长短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很大,所以这样划分季节,有很大的实际意义。

除温带的四季外,其他气候带因其气候的特殊性,常采用其他气候要素划分气候季节。在热带和一些亚热带地区,气温的年变化较小,常用降水量或风向的变化来划分季节,故有干季和雨季;东北信风季和西南信风季等。这种划分季节的方法,在南亚次大陆尤为通用。在北非大部分地区,把一年划分为凉季、热季和雨季三个季节。在极地附近,则按日照的状况划分为永昼的夏季和长夜的冬季两个季节。

在地势高亢的青藏高原,冬半年干旱、多大风,夏半年多降水,故全年大体可分为风季(干季)和雨季两个季节。对下垫面不同的其他地区,如海洋和内陆,森林和草原,都因气候不同,而可采取不同的划分季节的标准,以适应当地的生产和生活的需要。

自然天气季节:上述的季节划分法,都没有把天气因素考虑在内,因此大多不适合于研究季节的年际变化。20世纪20年代,苏联气候学家..穆利塔诺夫斯基首先提出了自然天气季节的概念,他以形成气候的天气过程的特点来划分季节,将苏联的欧洲部分,一年分为春、夏、秋、前冬和冬五个季节。后来C.T.帕加瓦又将夏季再划分为初夏和盛夏两季。中国杨初等在50年代根据 500百帕环流型,研究了东亚的自然天气季节。自然天气季节的划分法是天气气候学的研究内容之一,对长期天气预报工作有重要意义。但由于天气过程的复杂性,目前还缺少划分自然天气季节的客观的或统一的标准。因此,季节的起止日期,也不容易确定。同时,对某种自然天气季节区,由于地点不同,受到天气系统的影响也不同,因而天气表现也不一样。所以自然天气季节的概念,尚未成熟,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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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地址:《少年歌行第二季小说》发布于:2024-09-10